
1通用部分 (1)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质量目标,编制质量计划,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,强化质量过程控制。 (2)投标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对设计(若有)、材料、设备以及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,并作详细记录。 (3)投标方应遵守招标方的质量管理规定,招标方有权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、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,投标方应为招标方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。 (4)投标方应制定规范的质量检验程序,未经检验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。 (5)投标方在采用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工艺、新技术时,应先向招标方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,征得招标方的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。 2专用部分 (1)一切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、加工、试验及检验均应接受招标方的监督。 (2)防腐涂料、油漆品牌的选用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进行选购。 (3)因投标方自身原因造成2号凉水塔筒体修复项目不能按期完成,延误工期,每延误一天,扣除1%的工程款,累计的最大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%。 (4)投标方如达不到协议的质量要求,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。如影响到工期,投标方要承担招标方相应的经济的损失。 投标方应保证其设备安装质量在一年内不发生任何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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